□洪績
  正式公佈的《廣州市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將空氣污染預警分為兩個等級,當空氣污染一級預警時,除強制停駛公務用車30%外,還包括對機動車實行強制單雙號限行等措施。
  在空氣污染日益受到強烈關註的背景下,政府出台應急預案,無論從呵護公眾身體健康,還是從抑制污染加重的必要性考慮,都是應有的措施。但是,預案畢竟還是紙上談兵,廣州尚無實施的先例,因而,其啟動的時機、執行力以及如何完善環境保護的綜合措施,依然值得探討與期待。
  就說最關鍵的預案啟動條件,設定除50%以上國控點監測指數日均值污染達“重度”和“嚴重”之外,還要未來48小時有加重趨勢的條件,或預測未來48小時內50%以上國控監測點AQI超過200,即重度污染,才可啟動。這就被指有“苛刻”之嫌。環保局官員曾回應稱這是“用科學態度編製”,應急預案是危機管理,追求以最小的成本達到最優的效果。這樣的說法沒錯,但因為多了“預測”的條件,而“預測”必有不確定性,難免讓人擔憂“預測”與實際有出入,可能存在政府不願興師動眾而放大預案的彈性空間。這或許也是不少網友前幾天感覺污染嚴重不見政府有行動而吐槽的原因之一。
  具體措施的力度也可斟酌。相信市民對空氣污染應急不願草木皆兵。然而,從保障人的健康角度,預案啟動條件相對放寬一些,相關措施嚴厲一些,有其必要也肯定利大於弊。比如:廣州預案規定嚴重污染時停駛三成公車,北京則規定最高整體停駛八成。西安這幾天應對霧霾而停駛公車達到一半以上。有消息稱,省里即將出台的應急預案規定公車停駛比例也高於廣州方案。如果廣州空氣污染程度已經達到“重度”,要求更多政府官員帶頭停駛公車,而不僅是兩三成,以引導市民參與,避免空氣污染程度加重到“嚴重”程度,又何嘗不是可供考慮的選擇?
  對於廣州預案,媒體還挑出一些“瑕疵”。如應急總指揮級別隻是分管副市長,被指“重視還不夠”。這不能說沒有道理。空氣污染應急牽涉到多個政府部門、多個領域,需在短時間內調動更多社會資源,協調各方力量,顯然是“一把手”的“指揮棒”更具力量。此外,廣州近日空氣污染主要來源燃煤電廠排放,以及揮發性有機物生產企業廣石化這類大企業如何減少排放,預案中並沒有詳細提及,這是不是“疏漏”還有必要檢討。
  真正意義的空氣污染應急絕不是簡單的事。而採取任何預案措施都是“臨時抱佛腳”,只能緩解重污染,徹底解決灰霾問題只能從排放的源頭解決污染。這更值得期待。編輯: 楊日  (原標題:空氣重污染應急有了預案還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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